2023年襄阳市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鄂教师﹝202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襄城区专项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招聘教师68名,其中初中60名,小学8名。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见《2023年襄城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2023年襄城区专项招聘对象为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襄城区公办学校现有在岗的编外聘用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业务能力强,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须持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2年及以上(2021年8月13日以前聘用)襄城区学校任教经历,且目前仍在我区教学一线工作(出具任教经历证明)。报名时须持有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银行工资证明和社保缴费有效证明。资格审核时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
9.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时间不得少于15年(出具相应年限社保缴费证明)。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项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6日—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襄城区教育局会议室(襄城区檀溪路158号区政府大楼12楼)。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证件及资料。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襄城区公办学校现在岗的编外聘用教师,在申请报名前应填写《2023年襄城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及加盖公章后,一并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结果》(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相应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学校财务凭证明细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专项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有关资料,诚信报考,不得代报。
3.报考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并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襄城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考生领取准考证并签字确认后缴纳笔试费50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向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申请批准后,可保留开考岗位,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
2.笔试内容。笔试以撰写教学案例、班主任工作案例为主,同时兼顾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将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自行查询。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入围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学校向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申请批准后,可不核减岗位,并适度放宽开考比例。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襄城区教育局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离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按照公告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
4.面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科专业水平、课堂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六、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七、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所报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积极配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区人社局核准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期间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核准确需递补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10—3536289;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10--3826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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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